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与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梧州市人民医院开设儿童保健康复门诊,专家现场坐诊指导,并结合检测结果为每个孩子制定饮食、运动、睡眠等专业建议和个性化的生长指导方案,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帮助他们更好的成长与发展。 同时,医院持续关注和推进儿童康复的建设和发展,配备了完备的儿童康复设施,通过科学的康复手段,帮助儿童恢复或提高功能能力,让孩子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快乐童年。 梧州市人民医院作为梧州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有序开展肢体障碍、智力孤独症类儿童康复救助。符合就救助条件的患儿可以使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住院治疗报销后,再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救助减免;也可以进行门诊治疗,按照国家救助标准进行减免。 救助对象 0-17岁肢体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患儿,符合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 0-6岁(肢体、智力),救助标准1.995万/人; 0-12岁(孤独症),救助标准2.1万/人 7-17岁(肢体、智力、孤独症),救助标准1万/人。 救助病种 ①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功能障碍,如:运动发育迟缓、大脑发育不良、脑性瘫痪、脑炎后遗症、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白质软化、周围神经病变等。 ②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如:肢体残缺、肢体发育畸形、骨关节病、运动功能障碍(肿瘤、先天性代谢性疾病、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等疾病引起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等。 ③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如:脊柱侧弯、脊髓疾病等。 ④智力低下、智力发育障碍、精神发育迟滞⑤孤独症谱系障碍。 救助内容 1、0--6岁肢体、智力残疾和0-12岁孤独症儿童:每天训练不少于3个项目,其中一对一训练不少于1节,每节训练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7--17岁肢体、智力残疾和13-17岁孤独症儿童: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一对一训练时间不少于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