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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医院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服务商遴选公告
时间:2025-10-27 16:45:01     浏览次数:209     来源:本站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梧州市人民医院输液瓶(袋)回收项目服务商遴选
2.项目内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瓶(袋)和医用玻璃瓶回收。
3.服务范围:梧州市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梧州市长洲区大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西堤三路66号)。
4.服务内容:
1)根据医院要求,定期(至少每星期)安排工作人员到我院废弃输液瓶暂存间收集打包运走一次输液瓶(袋)。交接时应使用转移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证有固废溯联及系统追踪数据,数据记录应存档3年以上。
2)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回收、处理玻璃瓶服务。
3)保持输液瓶暂存间清洁,每次清运后需要冲洗、消毒暂存间。
4)配合医院完成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
5.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含税):零元整(¥0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执行日起三年。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参选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入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业务或利用业务的企业名单。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6楼后勤保障部
3.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本项内容可不提供。
③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具备合法资格的参选单位,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或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为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⑤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⑥截标前6个月内,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⑦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输液瓶(袋)回收业务或利用业务的企业名单相关证明。

本项目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书。

投标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其他要求:参选文件按响应文件要求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二份(1正、1副本)。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报名材料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审形式:综合评分(详情查看附件)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响应人无需到现场)
1.评审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评审地点:梧州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评审结果及通知:评审结果在梧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八、联系方式:广西梧州市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39号后勤保障部0774-2823143

 

 

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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